活動快訊 112年度彰化縣政府商圈輔導經費申請作業須知 歷史訊息 | 發布日期 2023/07/05~2023/07/20 | 發佈單位: 經濟暨綠能發展處商業科 | 發佈日期: 林浚峰 04-7531144分機1144 | 更新日期 2023/07/05 | 瀏覽人數: 31人 一、本府為推動彰化縣各商圈永續運作,鼓勵商圈組織與商圈成員積極參與商圈推廣事務,提升商圈競爭力,促進商圈蓬勃發展,特訂定本須知。 二、申請資格: (一)本縣經人民團體法核准立案並經本府於111年4月30日前函報經濟部之商圈組織。 (二)110年1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間已依法召開理監事會議或會員大會經主管機關備查。 三、經費申請期間:自公告日起至112年7月20日止。 四、活動執行期間:112年8月10日至112年10月15日止。 五、輔導金額及內容: (一)本年度總補助金額:每一商圈組織限提一案,每案申請輔導經費上限新臺幣30萬元,總輔導經費170萬元。 (二)每一提案計畫經費需含自籌款至少30%,提案內容須為辦理「2023彰化 GO 購」建縣300相關行銷活動。 六、申請方式及應備文件: (一)備妥應備文件後,提供電子檔案至vivian@2p.com.tw,並郵寄紙本乙式2份郵寄至下列任一地址(以郵戳為憑): 1、500201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 彰化縣政府商圈輔導經費受理小組收。 2、401台中市東區南京路36號 彰化縣政府商圈輔導經費受理小組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