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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登記工廠納管期限在即 請把握最後期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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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日期   2022/03/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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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申請納管是未登記工廠邁向合法第一步門票!依工廠管理輔導法規定,未登記工廠至遲應於111年3月19日前申請納管,為免未登記工廠錯失此良機,彰化縣政府特別以掛號方式通知尚未申請納管廠商,並邀請各鄉鎮(市)公所赴現場輔導縣內未登記工廠協助填寫納管申請書,以利廠商逐步邁向合法。 
  彰化縣政府經濟暨綠能發展處表示,彰化縣是全國第四工業大縣,境內中小型企業林立,其中有合法登記之工廠家數約1萬多家與未登記工廠家數可謂各半,配合工廠管理輔導法的修正施行,經濟部於108年推動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法,以「全面納管,就地輔導」為目標,並於109年3月20日正式施行,明定105年5月19日前既有生產營運中低汙染工廠,必須於2年內申請納管、繳納輔導金、3年內提出改善計畫、10年內完成改善計畫並取得特定工廠登記,總計給予20年期限取得用地合法,以永續經營,徹底解決未登記工廠長期的問題。截至目前2月25日止,彰化縣已申請納管未登記工廠有3880件,已核准2704件,申請臨時工廠登記1531件,核准發特定工廠登記1498件,合計已申請納管數5411件,納管比例約60%,目前縣內核准納管件數為全國第一。 
  縣府經綠處推估應納管未納管家數尚有3000~4000家左右,然考量特定工廠登記辦法規定未登記工廠申請納管期限於今(111)年3月19日受理截止;為免該法案規定未申請納管者將遭受停止供水供電等風險,縣府除於去(110)年12月密集召開地方說明會,特別於今(111)年2月7日以掛號方式通知未登記工廠,提醒所有符合105年5月19日前生產營運中之未登記工廠業者勿再心存觀望,務必於3月19日前提出申請納管,至於農產業群聚、二代接班、持分共有、承租人之地主同意文件及合法化成本等問題,經綠處建議於申請納管後再補正辦理。 
  近來,縣府亦接獲部分企業表示,外界誤傳111年3月19日前各行各業皆應申請納管;縣府經綠處在此呼籲,僅有既有(105年5月19日前)「低汙染工廠」至遲應於今(111)年3月19日前向工廠所在地之直轄市、縣(市)主管機關申請納管,倘若非屬未登記工廠(如菇寮、倉庫、住家、商業或資源回收場等等),非屬本次申請納管對象,請該等地主或業主無須恐慌。未登記工廠納管改善成為特定工廠登記相關申請訊息,可至彰化縣政府經濟暨綠能發展處網頁(彰化縣政府全球資訊網─機關聯結─經濟暨綠能發展處─便民服務─工業科)下載或經濟部中部辦公室(網址:https://www.cto.moea.gov.tw/)下載申辦相關表單文件;如有任何疑問歡迎逕洽本府經綠處工業科(電話:04-7531132~1138)或工策會(電話:04-7200151)或輔導團(勝威工程顧問公司,電話:04-23151898)。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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