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業務專區-綠能專區-A.再生能源發電設備

A.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申請流程暨注意事項(含同意備案線上申辦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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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. 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申辦流程圖請參閱下列資料!
  2. 應收規費部分請參閱收費標準。(自109年1月15日起收費),
    規費請附郵政匯票(請至郵局購買),抬頭請開:彰化縣政府,謝絕郵寄現金方式繳納,收據如需加註他人代繳者,請填寫規費繳納說明書,並由申請人用印。
  3. 每份資料應裝訂,避免資料佚失;申請資料寄至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經濟暨綠能發展處綠能及公用事業科收,電話:04-7531452、7531453、7531457、7531458、7531460、7531450。
  4. 台電公司彰化區處太陽光電服務窗口:04-7256461#6102
  5. 自109年11月1日起,本府上班時間調整為上午8時至12時,下午1時至5時。
  6. 案件辦理進度查詢  (請點我,連結至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認定及查核作業計畫辦公室)
  7. 同意備案線上申辦  (請點我,連結至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認定及查核作業計畫辦公室)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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