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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資訊

財政部112 年度促參專業人員訓練課程
歷史訊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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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日期   2022/12/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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瀏覽人數: 70人

1.依據財政部111年12月19日台財促字第11125538970號函辦理。
2.為提升辦理促參業務人員作業成熟度及促參專業知能,請鼓勵所屬人員積極參加促參專業人員訓練課程。
3.為提升推辦促參案件人員促參相關專業知能及擴大訓練量能,財政部委託中國文化大學及淡江大學推廣教育處2家代訓機構於112年於北部辦理4梯次,南部辦理1梯次(112年4月)促參專業人員訓練。開訓練對象不限公務部門機關人員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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