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告資訊 以遙控無人機從事災害應變、預防、復原重建或災害以外之緊急情況之活動,請依「遙控無人機管理規則」第33條規定辦理 歷史訊息 | 發布日期 2021/06/17~2021/07/17 | 發佈單位: 經濟暨綠能發展處產業發展科 | 發佈日期: 蔡小姐 04-7531463 | 更新日期 2021/06/17 | 瀏覽人數: 54人